關于請部分企業遞交2011年廣東省基本藥物集中采購
企業生產規模相關證明材料的通知
各有關單位:
《關于公示2011年廣東省基本藥物集中采購企業生產規模情況的通知》發布后(見2012年2月10日公告),部分企業遞交了調整企業排名的申訴。經省藥品集中采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會議研究決定,在公示期間已遞交申訴材料的企業,須出具工業和信息化部消費品工業司有關排名的證明文件。請附表所列企業被授權人于2012年3月15日下午17:30時前將證明材料(加蓋企業公章)遞交至廣東省醫藥采購中心。
廣東省醫藥采購中心
二〇一二年三月七日
序號 |
生產企業 |
1 |
哈爾濱圣泰藥業有限公司 |
2 |
深圳海王藥業有限公司 |
3 |
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藥廠 |
4 |
北京同仁堂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藥廠 |
5 |
德州德藥制藥有限公司 |
6 |
天津金耀集團湖北天藥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|
7 |
西安利君方圓制藥有限責任公司 |
8 |
金陵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利民制藥廠 |
9 |
廣州王老吉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|
10 |
回音必集團(江西)東亞制藥有限公司 |
11 |
江西南昌濟生制藥廠、江西南昌桑海制藥廠 |
12 |
迪沙藥業集團江西百盛藥業有限責任公司 |
13 |
貴州老來福藥業有限公司 |